发布时间:2006-08-25
为加强对我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和精神病人防治康复工作的领导、沟通与合作,根据《关于建立深圳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和精神病人防治康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深府办〔2003〕114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于
组 长:邹 渝(副区长)
副组长:侯伊莎(区民政局局长、区残联理事长)
蔡铨朗(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赵百成(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莫熙玲(区财政局副局长)
余功建(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胡国忠(盐田公安分局副局长)
叶新强(沙头角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朱辉明(海山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 扬(盐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常淑安(梅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区残联),负责日常工作,由侯伊莎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原区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和区精神病人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相应撤销。